基本上修法的方向是正確的,就看草案怎麼訂了.....
不過我對「論責系統」的理解,跟報導內容不太一致
【專題】NCC著手修法 整頓媒體亂象
記者/鍾智凱、彭聖涵、施穎、楊芸芳、饒恬、王必鈞
第二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將修法整頓媒體亂象,本屆主委彭芸表示,現在NCC正重新檢視廣電三法及電信法,將以更積極的態度做改善。最新的修法進度目前來到無線調頻廣播頻譜重整計畫,將在明年1月6日召開公聽會,討論地下電台氾濫等問題。
通傳法暫緩 先修廣電三法及電信法
要整頓媒體亂象,第二屆的NCC委員將先修法,原因在於,首屆NCC委員在任期結束前,將廣電三法及電信法整併為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」,發想以基礎網路層、營運管理層及內容應用服務層來做水平管制,提升電信、廣播電視跨業經營可能性,不過第二屆NCC委員將有不同做法。
本屆NCC委員認為,通傳法已是緩不濟急,主委彭芸指出,得因應目前環境已發生的許多困境,所以暫時把「匯流大法」延後,電信法、廣電三法的修正才是當務之急。
由上屆延任的委員謝進男表示,匯流大法若因時間、消費者、產業界若都出聲,耗時去做,倒不如個別修改廣電三法及電信法,未來2年再朝通傳法的理念走,其實改變不大,反而更加務實。主委彭芸也認為,也許在明年把現況都改善後,在匯流大法的部份也會邁出下一步。
優先修衛廣法 目前正研擬修正草案
本屆具法學專長的委員翁曉玲表示,NCC決定要個別修廣電三法及電信法,而廣電三法包括有線廣播電視法、衛星廣播電視法及廣播電視法,目前NCC將要優先修衛廣法。
而NCC今年以來已對多起媒體亂象做出多次開鍘,包括轉播奧運不當、節目廣告化、電視台誤報及粗口,以及近日取締地下電台等等,NCC委員鍾起惠說,媒體亂象是涉及電信平台的內容面,所參照的管理法規就是衛廣法,她透露,而NCC目前正在研擬修正草案,也已經預定要在明年1月6日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。
翁曉玲說,修法的順序是先修衛廣法,再來是有廣法、廣播電視法。在未來,衛廣法將朝頻道管理法的方向做修正,要解決目前監理實務上法律所無法解決的情形,避免「無法可治」的窘境。最重要的是,希望能建立負責任的媒體,報導要正確客觀,也將是此次修法中需加強的精神。
當前先加強新聞品質控管 考慮採「論責系統」
主委彭芸強調,重新修法是中期的目標,目前的短期目標是新聞品質的控管、加強,NCC在近日已發函給各媒體,要業者回報內部新聞或作業流程的細部情節,爾後將找來學者、專家做公聽和討論,檢視作法上有問題的地方,NCC再以基於監理的立場做修正。
同主委彭芸,也具傳播專長的鍾起惠提出「論責系統」概念,她說,電視台本身的犯錯除非是情節重大,例如妨礙公共秩序或是廣告超秒,分級不當等,是送交NCC的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討論,但需要時間審議,過程中對受害者而言是緩不濟急,但論責系統則可讓電視台早一步有動作。
上屆NCC委員寄託由公會來做控管保障,但鍾起惠認為,台灣的頻道實在太多,並非所有頻道經營者都願意成立公會,力行社會責任,所以與其消極等待公會成立,不如要求電視台本身成立組織。
市場應趨向多元 退場汰換不良媒體
對於NCC的施政決定,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,同意NCC先修衛廣法,因為牽扯到電視節目的內容面、節目製作的管理,修法應該可以解決目前當下媒體的問題,例如媒體亂象等等,但他特別強調,以長遠來看,NCC其實要有制度上的改革,希望能讓廣電媒體的制度、經營層面走向多元化。
管中祥認為,媒體亂象有部份原因是在於台灣有太多媒體,市場其實沒有辦法容納這麼多的媒體,常常有許多節目、電視台性質重複,或是品質不良等。管中祥說,NCC應擬定完整的退場機制,汰換不良、違規或是不符合公共利益的媒體頻道,如此廣電媒體的生態才能走向多元,降低媒體亂象。NCC主委彭芸表示,未來將會引進公民審議機制,而審議委員將會決定衛星廣播電視的進退場機制。
將全面檢視電視台 展現整頓亂象決心
NCC先前針對電視置入性行銷等現象裁罰多家電視台,主委彭芸說,目前電視新聞的部份的監理已積極進行,未來NCC不單只針對單一個案,電視台屆時得面臨2年一次的評鑑,或是逢6年的換照,而在這期間中犯的錯誤都會列入考核評比中,做更全面的檢視。
NCC說,除了持續促進產業合理競爭發展外,第二屆的委員強調,有很大的目標是希望能強化閱聽眾的權益保護,而此次翻修廣電三法、電信法也顯見NCC整頓媒體亂象的決心。
http://mol.mcu.edu.tw/show.php?nid=1109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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